沒有,按照香港入境事務條例,僱傭合約及勞工法例,現時所有外籍家庭傭工的最低工資均不得少於港幣$4,630元。 如僱主刻意隱瞞入境處,只支付部份工資給外傭,有可能被勞工處及入境處控以「剋扣工資」及「提供虛假資料訛騙入境處」等刑事罪行,最高刑罰可被判入獄14年及罰款250,000元。
此外,差不多所有外傭均知道自己應收取的工資,當僱主與外傭關係破裂時,外傭絕對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。 而入境處亦會聯同勞工處,帶同翻繹員直接到僱主的住所作特擊調查。 此類不法行為往往無所遁形,兼且要附上萬多元手續費來聘請一個「平價」外傭,外傭質素亦沒有保證。